各区、县(市)人力社保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我市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拓创新,积极参与就业优先、人才强市、乡村振兴等战略,共同打赢“经济翻身仗”“亚运攻坚仗”两场硬仗,充分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招才引智主力军,市场引才排头兵”的作用,根据《杭州市加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实施细则》(杭委人办〔2020〕3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杭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项目资助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龙头企业集聚奖励
1.申报对象:入选《财富》世界500强、中国企业500强、中国服务业500强,总部迁入杭州或在杭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
2.申报材料:符合条件的单位提交申报说明及相关佐证材料。
3.申报程序:
①符合条件的单位向所在区、县(市)人力社保部门提交申请材料;②区、县(市)人力社保部门会同当地财政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报市人力社保局审核后,报市政府审定。
4.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10月底。
二、产业园建园资助
1.申报对象:成功创建国家级、省级、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运营主体。
2.申报材料:
①国家级、省级产业园的运营主体:提交产业园建园资助申请报告及国家级、省级园区设立的文件依据;②申请创建市级产业园的运营主体:提交书面申请报告、扶持产业园发展的配套政策、管理制度、入园企业名单等材料。
3.申报程序:
运营主体向所在区、县(市)人力社保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区、县(市)人力社保部门进行审核后,向市人力社保局提出书面申请;市人力社保局采用材料审核、实地察看等方式进行核实。
4.资助标准:对成功创建国家级、省级、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运营主体,分别给予100万、80万、50万元一次性产业园建园资助。对成功创建更高级别产业园的运营主体,给予差额资助。
5.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10月底。
三、产业园运营补助
1.申报对象:运作管理情况良好且绩效显著的国家级、省级、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
2.申报材料:
①《杭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运营补助申请表》(附件1);②园区运营方机构设立依据复印件;③园区上年工作总结;④入园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名册、上年业绩及主营业务开展情况。
3.申报程序:
产业园运营主体向所在区、县(市)人力社保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区、县(市)人力社保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报市人力社保局;市人力社保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园区上年度运营绩效进行考核后,确定资助额度。
4.补助标准:对通过产业园运营绩效考核的国家级、省级、市级产业园,分别按最高40万元/年、30万元/年、20万元/年的标准给予补助,每个园区最多可获3次补助。
5.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7月底。
四、创新创优项目资助
1.申报对象:创新应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在高级人才寻访、招聘、人力资源SaaS平台、人力资源管理咨询、人力资源服务外包、人才测评等业态,实现数字化与技术创新、产品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并取得一定成效的项目。创新创优项目所在单位对申报项目须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项目的自主知识产权归属于申报单位的关联母公司且项目已在杭推广应用,保持良好的年盈利及利润增长。
2.申报材料:
①《杭州市人力资源服务和产品创新创优项目资助申报表》(附件2);②《杭州市人力资源服务和产品创新创优项目说明书及佐证材料清单》(附件3)。
3.申报程序:
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向所在区、县(市)人力社保部门提交申报材料;区、县(市)人力社保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报市人力社保局;市人社局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后,择优确定重点项目和优秀项目。
4.资助标准:重点项目40万元、优秀项目20万元。
5.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7月底。
五、品牌发展资助
1.申报对象:首次上榜中国企业500强、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
2.申报材料:
①《杭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品牌发展资助申请表》(附件4);②佐证材料复印件。
3.申报程序:
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向所在区、县(市)人力社保部门提交申报材料;区、县(市)人力社保部门、财政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报市人力社保局审核。
4.资助标准。对首次上榜中国企业500强、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资助,以上资助从高不重复。
5.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10月底。
六、中介引才奖励
1.申报对象:2022年1月1日之后,从杭州市外成功引进经我市人才分类认定为B、C、D类人才的企业。
2.申报材料:
①《杭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引才奖励申请表》(附件5);②引进人才简历、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③引进人才分类认定证书复印件;④申报单位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委托业务合同、中介费拨付凭证。
3.申报程序:
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向所在区、县(市)人力社保部门提交申报材料;区、县(市)人力社保部门、财政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报市人力社保局审核。
3.奖励标准:对引进我市认定为B、C、D类人才的企业,按中介费的50%予以奖励,每引进一位人才最高分别奖励10万元、9万元、8万元,每家机构每年最多奖励30万元。
4.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10月底。
七、参与重大发展战略资助
1.申报对象:2022年1月1日后,积极助力打赢“两场硬仗”及共同富裕、促进就业创业、乡村振兴、“一带一路”建设、高校毕业生就业等重大战略并取得显著成效的企业,及市人力资源服务行业组织。其中,助力打赢“两场硬仗”、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共同富裕建设和我市人才西进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机构给予重点扶持。
2.申报材料:
①《杭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组织)参与重大战略资助申请表》(附件6);②参与重大发展战略的活动概况、主要成效等佐证材料。
3.申报程序:
符合条件的企业或行业组织向所在区、县(市)人力社保部门提交申报材料;区、县(市)人力社保部门、财政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报市人力社保局;市人力社保局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择优确定资助项目。
4.资助标准:每家企业20万元。
5.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7月底。
八、组织供需对接活动补助
1.申报对象:2022年1月1日之后,我市各级人力社保部门、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人力资源服务行业组织、企业,举办下列活动之一:(1)针对重点行业或重点群体的就业服务活动,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参与活动的企业线下超过50家且线上超过100家;(2)开展人力资源服务相关的展示及供需对接活动,承办大型人力资源峰会或活动。在提升我市人力资源服务业专业性、创新性、引领性等方面具有良好成效,参与活动的甲方企业超过100家或人力资源服务企业超过50家。
2.申报材料:
①《杭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供需对接活动补助申请表》(附件7);②活动概况及成效等佐证材料;③主要费用开支复印件。
3.申报程序:
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向所在区、县(市)人力社保部门提交申报材料;区、县(市)人力社保部门、财政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报市人力社保局;市人力社保局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择优确定补助项目。
4.补助标准:每项活动2万元。
5.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7月底。
九、其他
1.以上企业均为在杭工商注册,且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或备案。
2.各地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精心组织,推荐挖掘符合条件的机构积极申报,共同推动我市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为全力打响新时期“杭州服务”品牌贡献力量。
各地人力社保部门联系方式:
市人力社保局:85253557;
上城区人力社保局:89500926,945272175@qq.com;
拱墅区人力社保局:89505576,zghzcyy@163.com
西湖区人力社保局: 89510712,2596703351@qq.com;
滨江区人力社保局:89521631,bjrckf@163.com;
萧山区人力社保局:82898272,1656072241@qq.com;
余杭区人力社保局:89391129, yhrsrckfk@163.com;
临平区人力社保局:89530448,985397073@qq.com;
钱塘区人力社保局:86794682,1250661035@qq.com;
富阳区人力社保局:63126963,rsjkfk@163.com;
临安区人力社保局:89541336,15513538@qq.com;
桐庐县人力社保局:58508562,906412445@qq.com;
淳安县人力社保局:64812033,41644696@qq.com;
建德市人力社保局:64724434,15183978@qq.com;
西湖风景名胜区人力社保局:87173416,249674856@qq.com。
附件:
1.杭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运营补助申请表
2.杭州市人力资源服务和产品创新创优项目资助申报表
3.杭州市人力资源服务和产品创新创优项目说明书
4.杭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品牌发展资助申请表
5.杭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引才奖励申请表
6.杭州市人力资源企业(组织)参与重大战略资助申请表
7.杭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供需对接活动补助申请表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3年5月 日
关于开展2023年杭州市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项目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