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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浙江省出版专业人员 副编审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01来源: 访问量: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函〔2023〕43号)要求,现就2023年度浙江省出版专业人员副编审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按照《浙江省新闻出版局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出版专业人员副编审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的通知》(浙新出〔2022〕3号)规定执行。业绩成果为担任中级职务任职资格以来取得,如以标志性成果直接申报的,应提供近5年取得的相关业绩材料。第二次及以上申报者,需有上次申报以来新增加的业绩材料方可申报。申报人员资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

二、申报程序和形式

按照省人力社保厅要求,副编审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从2020年起统一实行网上申报,即通过个人申报、单位审核、主管单位推荐等程序上报浙江省出版专业人员副编审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1.个人申报。申报人员登录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s://zcps.rlsbt.zj.gov.cn) 可查询《基本条件》,下载附件表格,上传相关材料进行申报。申报人员须对填报信息真实性作出承诺。

2.单位审核。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或人力社保部门登录管理服务平台进行材料接收、审核,审核机构要对申报人员的学历、工作业绩、获奖情况、学术成果等有关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各单位对申报人员基本情况和业绩材料在本单位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无误后方可上报,公示情况在填写审核意见时录入管理服务平台。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的账号与浙江政务服务网个人、法人登录账号相同,需自行注册。具体申报办法、审核操作办法详见附件1、2。

操作使用问题可查看系统帮助中心的常见问题,如遇系统报错请填写常见问题下方的“系统报错在线反馈表单”。

三、纸质材料内容

在管理服务平台进行在线填报的同时,还需提供以下纸质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用A4纸双面打印(通过管理服务平台在线填报后打印,并加盖各级管理部门公章)。

2.《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个人业务报告(装订在一起,一式40份)。填写内容与提交材料须一致。个人业务报告应说明本人任现职以来的工作业绩和学术水平,并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在第一页右上方注明是否属实并加盖公章。

3. 申报人根据《浙江省出版专业人员副编审职务任职资格量化赋分标准》(附件)进行自评,对不符合上述正常申报条件,但按本评价条件的量化赋分标准,其自评分达到90分的人员,由2名编审推荐,可申报评审副编审。

4. 以标志性成果直接申报的,需在《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标志性成果直接申报”一栏中明确注明具备哪项标志性条件。

5. 事业单位实行评聘结合。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应在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申报人员须提供《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

6. 委托申报人员需提供厅局级主管单位出具的《委托评审函》。

四、其他要求

1. 论文需上传该发表论文封面、目录、版本记录页及本人所著部分。论文和论著的发表时间截至2023年7月31日。

2. 近三年继续教育证明(未在省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系统登记的需提供)。

3. 评审材料要真实规范,书写清晰,手续齐全。材料中的复印件必须每一页都复印完整、清楚,并须经各审核机构核对原件,签署“与原件相符”的字样,由验证人签名,注明验证时间,加盖单位公章后方可上报。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有权不予受理。

4. 对在申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存在相关违纪违法等行为的申报对象,按照有关规定,其申报材料一律予以退回,并从评审次年起 3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已参加评审取得资格的取消其资格。

5. 各单位在推荐时,必须对送审对象进行资格审查,凡不符合评审范围和条件的,不应推荐上报。

6. 各单位要对申报人员所获奖项的名称和等级进行审核。任现职以前的获奖情况不能作为本次评审的业绩。

7. 评审材料请申报人员或所在单位自留底稿,除评审通过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外,其他材料不再寄还。

五、评审费用标准

根据浙价费(2002)229号文件规定,高级职务评审费每人280元,高级职务评审推荐费每人150元,线下缴费。

六、材料报送时间

网上个人申报时间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15日,所在单位推荐报送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25日,请于规定时间前完成线上申报和审核,并将相关纸质送审材料报送省出版专业人员副编审资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浙江出版联合集团人事部),逾期将不予受理。个人申报后,管理服务平台强制用人单位进行5个工作日的信息公示,请预留足够申报时间。

联系人:孙珊珊

电话:0571—88909798

邮箱:276316797@qq.com

地址:杭州市天目山路40号出版大厦1418室


附件:

1.申报人员网上申报方法

2.用人单位网上审核操作办法

3.推荐副编审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

4.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

5.委托评审函


浙江出版联合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6月28日

附件:关于开展2023年度浙江省出版专业人员副编审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