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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第四批杭州市工信领域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01来源: 访问量:

各区、县(市)经信局(发改经信局、经发科技局):

根据《中共杭州市委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新制造业计划”推进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共杭州市委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未来工厂”的若干意见》、《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推进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和《杭州市工信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细则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第四批杭州市工信领域项目申报工作。

本次项目申报包括以下三类:2023年第二批杭州市制造业数字化改造攻关项目、杭州市“未来工厂”培育企业、推进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现将三类项目申报的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杭州市制造业数字化改造攻关项目(第二批)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重点围绕生产智能化、产品智能化、服务智能化,鼓励制造业企业应用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对产品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销售服务等全环节流程进行数字化改造的项目。

鼓励龙头骨干企业,围绕供应链业务协同,组织上下游企业开展“1+N”形式的数字化改造。“1”指牵头实施改造的企业,“N”指围绕供应链协同实施同步改造的企业。

1.申报企业须为杭州市域范围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业企业;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2.企业信用良好,未被列入杭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3.项目原则上要求2022年1月1日以后开工,核定投资额(设备、软件、外购技术与服务)200万元(含)以上。申报企业须未曾享受市级数字化改造奖补政策。

4.鼓励细分行业中小企业以“1+N”形式组团申报。其中,“1”类项目申报企业不受是否享受过市级数字化改造奖补的限制,“N”类项目核定投资额可放宽至200万元以下。

(二)企业申报材料

1.企业线上填写《2023年杭州市制造业数字化改造攻关项目申报表》,申报提交成功后,打印纸质件并盖章;

2.《项目承诺书》(详见线上模板)。

(三)工作要求

各区、县(市)经信部门登录平台初审,将审核通过的项目汇总,并填写《2023年杭州市制造业数字化改造攻关项目征集汇总表》(附件1)正式行文上报。

二、杭州市“未来工厂”培育企业(第二批)

(一)申报方向和条件

“数字化车间”:推进装备和产线数字化升级,实施计划、制造、品控、仓储等应用系统集成,提高生产效率和柔性制造能力。支持中小企业深入推进“数字化车间”改造,积极嵌入“聚能工厂”生态圈和“链主工厂”配套链,剥离设计、销售、服务等环节,实施企业整体的“车间化”转型。

1.申报企业须为杭州市域范围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的制造业企业,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2.企业信用良好,未被列入杭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3.已列入杭州市“数字化车间”培育库但未评定的企业,无需再次申报培育。

(二)企业申报材料

1.企业线上填写《2023年杭州市“未来工厂”培育企业申报表》,申报提交成功后,打印纸质件并盖章;

2.《项目承诺书》(详见线上模板)。

(三)工作要求

各区、县(市)经信部门线上初审,将审核通过的项目汇总,并填写《2023年杭州市“未来工厂”培育企业汇总表》(附件2),正式行文上报。

三、杭州市推进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项目(第二批)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凡在我市依法登记注册,以软件开发、系统集成、应用服务和其他相应技术服务为主营业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 年第 10 号)规定条件的软件企业,符合相关政策条款的均可申报。

1.支持企业做优做精:需满足自本政策发布后首次入选国家鼓励的重点软件企业。

2.鼓励自主软件推广应用:申报“支持开拓移动互联网市场”的,2022年移动APP(游戏除外)收入5000万元(含)以上且有软件著作权。

3.鼓励开拓应用市场:申报企业已稳定运行三年及以上,拥有实际经营场地,能为制造业企业数字化改造提供规划、实施、运行和升级维护等专业工程技术服务。每年只能选择以下三种方向中的一种申报评定,已获评市级优质数字工程服务商的企业不得再次参与其他类型的评定。

生产制造数字化服务商:包括提供工业控制软件、生产执行软件、智能物流仓储、设备物联(智能传感器、智能仪器仪表、数据采集盒子及边缘计算)、工业感知系统、生产制造系统等服务商。

经营管理数字化服务商:包括提供工业设计及产品管理软件、办公软件、财税软件、企业资源管理软件、客户管理软件、供应链管理软件、信息安全软件、数据底座及中台、商业智能模型/软件、数据管理及交易服务、经营管理软件等服务商。

产业互联网平台运营商:包括提供行业资讯及交易、组织型制造、工业互联网、公共服务等平台的运营商。

4.培育创新平台:申报建设“新型公共服务平台”的,平台需涉及开源平台、开源社区、代码托管及开发测试、软件测试验证等创新服务领域的公共服务,且由链主企业、院校、研究机构联合建设,链主企业作为申报主体。

(二)企业申报材料

1.企业线上填写《2023年<杭州市推进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项目申报表》。

2.相关证明材料

(1)软件企业证明材料(申报企业均需提供)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0号)规定的软件企业条件需提供: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②2022年度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③软件企业专项审计报告(详见线上模板)

④企业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⑤自主知识产权汇总表(详见线上模板)及近三年有效的自主知识产权凭证(含软件著作权、专利、软件产品证书等,需至少提供一个软件产品证书;信息技术服务类企业需提供委托开发和服务的合同)

⑥合法经营承诺书(承诺在汇算清缴年度内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重大质量事故、知识产权侵权等行为)

⑦企业生产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

⑧软硬件设施等开发环境证明(包括企业软件开发和信息技术服务支撑环境表,详见线上模板)

⑨IS09000系列或CMM/CMMI等质量管理体系证书,或者提供符合软件工程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的说明以及有效运行的过程文档记录等保证产品质量的相关证明材料。

(2)申报政策条款相关证明材料

①支持企业做优做精:获评国家鼓励的重点软件企业的相关凭证

②鼓励自主软件推广应用(支持开拓移动互联网市场):移动APP的软件著作权证书、移动互联网APP实施报告(详见线上模板)

③鼓励开拓应用市场:2023年杭州市优质制造业数字工程服务商申报书(详见线上模板)

④培育创新平台(新型公共服务平台):新型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报告(详见线上模板)

(3)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申报企业均需提供)

①财政扶持情况说明(详见线上模板);

②项目承诺书(详见线上模板)。

(三)工作要求

各区、县(市)经信部门做好线上、线下初审报送工作。要加强项目内容确认、申报资料形式审查、佐证材料核实和项目推荐等工作,确保网上申报材料与纸质材料一致。对初审通过的项目,须在审核意见上盖章,并形成《2023年杭州市软件产业政策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3),正式行文上报。

四、其他

(一)申报方式

本次项目申报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方式。企业网上申报请登录市经信局门户网站—杭州市企事通直报平台(网址http://szjx.jxj.hangzhou.gov.cn:8771/platform/hzQR/huiqi.htm?site=6),线上申报提交成功后,须打印纸质件并盖章(一式3份)报送属地经信部门审核。各地经信部门初审,线上请登录杭州市工信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系统(网址:http://szjx.jxj.hangzhou.gov.cn:9001/support-library-platform/#/login),并将审核通过的项目行文报送市经信局(一式2份)。

(二)申报时间和联系方式

制造业数字化改造攻关项目(第二批)和“未来工厂”培育企业(第二批)的企业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20日,各地经信部门报送截止时间为8月25日。未尽事宜,请联系市经信局产业数字化推进处,电话:85257097、85257044(数字化改造攻关);85257095、85257096(“未来工厂”培育)。

推进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项目(第二批)的企业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各地经信部门报送截止时间为9月5日。未尽事宜,请联系市经信局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处,电话:85257163。

附件:1.2023年杭州市制造业数字化改造攻关项目征集汇总表.docx2023年杭州市制造业数字化改造攻关项目征集汇总表.docx

2.2023年杭州市“未来工厂”培育企业汇总表.docx2023年杭州市“未来工厂”培育企业汇总表.docx

3.2023年杭州市软件产业政策项目推荐汇总表.docx2023年杭州市软件产业政策项目推荐汇总表.docx


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