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临空经济示范区、钱江世纪城、湘湖国家旅游度假区管委会,红山农场:
为加快发展新兴产业,推动我区经济转型升级和持续平稳健康发展,加快从制造大区向新兴产业、数字经济大区跨越,根据关于深入实施创新强区战略加快萧山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萧委〔2020〕15号)、关于创建全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打造新制造中心的实施意见(萧委办发〔2020〕15号)文件要求,现将2022年度萧山区新兴产业政策扶持项目征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1.本次项目征集涉及的新兴产业主要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节能环保产业等七大类产业,具体产业细分可以参考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版)。
2.本次项目征集主要包括新兴产业重大技术创新项目、上规入库奖励项目以及企业招引奖励项目。新兴产业重大技术创新项目为竞争性扶持项目,项目个数不超过30个/年。
申报说明详见附件1。
二、征集要求
1.申报企业需在萧山区内工商、税务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2.项目申报单位必须为项目的具体组织实施单位,且未获得区级相关财政资助;申报项目需经有关部门批准(备案或核准);申报项目需设置明细科目,独立核算。
3.申报企业须为亩产效益综合评价非C、D类企业,且无萧委〔2020〕15号附则第6条和萧委办发〔2020〕15号第25条规定情节。
三、评审程序
1.项目申请:企业按照申报通知要求准备资料后提交区经信局。
2.项目评审:区经信局组织专家集中评审,必要时进行现场审核,形成评审意见,根据评审结果提出拟扶持项目名单。
3.部门联审:区经信局会同区发改局、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统计局等区级相关部门对拟扶持项目进行联审。
4.项目公示:在萧山区政府信息公开网上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根据部门联审和项目公示情况,确定扶持项目名单。
5.专项审计:区经信局委托第三方审计公司对重大技术创新项目进行专项审计。
6.资金拨付:区经信局和区财政局根据审计结果确定最终资助金额后拨付企业。
四、项目申报要求
1.申报时间
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8月24日。
2.申报依据和要求
按照萧山区新兴产业政策扶持项目申报说明相关要求,客观、真实编制相应申报材料(具体详见附件1-6)。
3.申报方式
(1)纸质材料按《萧山区新兴产业政策扶持项目申报说明》要求,经各镇街场平台初审盖章确认后,通过现场交付形式(不接受邮寄)于2023年8月24日(星期四)17:00前(以纸质材料送达为准,逾期不再受理)一式两份报送至区经信局新兴产业科(区科创中心C座1336室)。纸质材料加盖骑缝章,相关复印件内容清晰可见。
(2)电子版申报材料(Word版和PDF版,请备注“企业+新兴产业项目申报”)发送至邮箱xsjxhyglk@126.com或xsjxhyglk@163.com。附件可从萧山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www.xiaoshan.gov.cn)或微信公众号“萧山经信”下载。
联系电话:83819166或82705211(区经信局)
82753986(区财政局)
附件1-8.docx
杭州市萧山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杭州市萧山区财政局
2023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