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各有关外资企业:
现将《浙江省商务厅、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外资研发中心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浙商务联发〔2023〕91号)转发给你们。
请按通知要求开展认定申请,并于8月30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三份报送区商务局投资促进科(江南大道100号区政府大楼7楼1734室),同时将所有报送材料(盖章版)扫描件发至邮箱763170243@qq.com,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来笑艳,电话:89520508。
滨江区商务局
2023年8月15日
浙江省商务厅浙江省科技厅《关于鼓励设立和发展外资研发中心的指导意见》的通知.ofd
关于转发《浙江省商务厅、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外资研发中心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