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平台、镇街,区级雏鹰企业:
根据《临平区支持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的实施意见》(临平政发〔2021〕40号)、《临平区支持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的实施意见的解释说明》(临平财企〔2022〕1号)和《关于公布2022年度临平区雏鹰企业名单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现就2022年度临平区雏鹰企业奖励资金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支持对象为2022年度临平区雏鹰企业认定名单。(详见附件1)
二、预申报流程
(一)预申报时间
预申报期为2023年9月11日至9月21日。
(二)预申报方式
1.预申报期内企业可以根据申报预通知要求提前准备相应的电子与纸质资料,并可进行咨询。
2.申报企业可将所申报项目的材料电子版发至区经科局数字经济电子邮箱(jingkechanpei@163.com),所有申报材料合并至1个PDF且无需盖章,由业务科室开展预审并给予预审建议。
三、预申报材料要求
项目统一材料:
①临平区雏鹰企业2023年度财政扶持资金申报表(附件2)
②雏鹰企业贷款贴息明细表(附件3)
③项目申报承诺书(附件4)
项目个性材料:
(1)研发补助。对企业研发费用2022年较2021年增长部分的2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申报材料:
①2021、2022年加计扣除专项报告(需披露企业科研项目);
②经税务审核的2021-2022年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纳税申报表(盖章)。
(2)房租补贴。在区内租用楼宇、厂房进行生产经营的,按实际发生额的80%给予房租补贴,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此项扶持条款由三大平台开展并兑付)
(3)贷款贴息。对企业在2022年期间连续三个月以上的在区内银行贷款,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当年发生贷款额度的贴息,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30万元。
申报材料:
①贷款合同;
②银行借款借据;
③还款凭证;
④支付利息凭证。
四、相关说明
1.本次所有扶持总额不超过企业对临平区2022年度地方财政贡献总额。“区贡献”特指企业生产经营所实现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不含税务稽查补收部分)的区财力部分,以区财政局审定数据为准。
2.同一企业获得区内其他同类财政扶持资金的(包括国家、省、市专项政策的配套资金及区专项扶持),按从优从高不重复的原则办理,不再重复进行补助。对经济转型升级具有重大推动作用的重大项目、重点企业、科技创新等已按照“一事一议”享受其他特殊优惠政策,原则上不再重复享受相关政策。已申请享受过杭州市雏鹰计划企业贷款贴息等同类型补助的企业,不再享受区雏鹰中贷款贴息补助政策。
3.当年发生安全生产、环境污染等重大责任事故和发生较大群体性时间的企业,不享受政策。对亩产效益评价D类或亩均税收3万元/亩以下等情况的企业,原则上不享受本政策体系内的政策。
4.各申报企业必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出现弄虚作假行为,将纳入失信企业名单,所获资助(奖励)无条件退回。
五、咨询方式
临平区经科局政策咨询电话
0571-89532736/0571-89532733
邮箱:jingkechanpei@163.com
六、附件
1.2022年度临平区雏鹰企业认定名单
2.临平区雏鹰企业2023年度财政扶持资金申报表
3.临平区雏鹰企业贷款贴息明细表
4.项目申报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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