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推进“全域创新”的决策部署,有效推进校企合作,经研究,根据关于印发《杭州市临平区校企联合研究院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临经科〔2022〕10号),决定开展临平区校企联合研究院的认定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条件
1.校企联合研究院主攻的产业领域应属于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符合我区产业发展导向;
2.企业与高校签订共建协议或合同,有明确的合作方式、合作期限(原则上不少于1年)、合作内容、合作经费(原则上高于50万元)且目前正在协议或合同期内;
3.企业已建有省级政府部门认定的省级企业研发机构;
4.高校具备相应技术实力,能为校企共建研发机构提供项目技术支撑、项目带头人、项目团队等,优先认定与“985”工程大学,“211”工程大学,或临平区已签约的战略合作高校联合共建的校企联合研究院。
本年度临平区校企联合研究院拟认定5个。
二、申报程序
符合条件的企业根据通知准备申报材料,纸质材料装订后一式一份报送,并将整套材料制成一份PDF电子文档发送邮箱linpingkeyan@163.com,相关材料如下:
1.《临平区校企联合研究院认定申请表》(见附件);
2.与高校签订的共建协议或合同复印件,及相应已实付高校费用涉及的发票、银行回单、企业记账凭证;
3.省级政府部门认定的省级企业研发机构证书;
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受理时间
本次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10月13日。
四、联系方式
区经科局技术创新科
89532739/89532750
临平区南苑街道河南埭路32号216室
五、附件
临平区校企联合研究院认定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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