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乍浦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经济发展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基础科学研究,补齐科技创新短板,集聚和培养优秀科研人才,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根据《嘉兴市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法》,现就2023年嘉兴市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与申报领域
按照“优化结构、提升层次、强化优势、动态管理”的原则,聚焦“互联网+”、生命健康和新材料等重点领域及我市重点发展产业,择优建设一批嘉兴市重点实验室(A类)。
二、申报条件
申报嘉兴市重点实验室(A类)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应具备良好的科研实验条件,有相对集中的科研场地,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科研仪器设备原值达1000万元以上。
(二)拥有高水平的学科、学术带头人和结构合理的科研队伍,拥有管理能力强的领导班子。专职科技人员应不少于15人,其中副高(含)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人员比例不低于总人数的50%。
(三)具有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科学合理的组织架构和规范有效的管理运行制度;有明确的目标定位和发展规划,能发挥学术引领作用,具备承担国家、省级、市级重大科研任务和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
(四)近三年未发生环保、安全、知识产权以及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
三、申报程序
(一)请申报A类重点实验室的单位于2023年11月6日前可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法人账号登录浙里加计扣除应用场景(网址:https://yfyjsweb.jiashan.gov.cn:8081/#/login)-研发归集核算-科技专项-办事大厅选择相应专项,在线填报申报信息,并以附件的形式上传相关佐证材料扫描件。
(二)各县(市、区)科技局,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乍浦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经济发展部对申报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于2023年11月10日前通过系统审核推荐上报至市科技局。市直属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医院等市直属单位完成在线填报后,直接由市科技局审核。
四、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高新处:高振宇,
电话:82159818
嘉兴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10月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