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会、施工行业协会),有关行业建设协会,解放军工程建设协会,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有关建筑业企业,本会各分支机构、单位会员:
根据《中国建筑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建协〔2020〕7号)的要求,我会决定开展第九批团体标准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项目除应符合《中国建筑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要求外,还应满足下列条件:
(一)已做好标准编制工作方案;
(二)拟编标准技术内容成熟,具有可靠性、先进性、实用性和前瞻性;
(三)主编单位和编制组主编人已落实;
(四)编制经费已落实。
二、推荐和申报要求
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会、施工行业协会),有关行业建设协会,解放军工程建设协会,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有关建筑业企业,本会各分支机构推荐。年度营业收入达到500亿元以上的我会会员单位也可推荐。
申报材料须经推荐单位审核同意,具体要求和内容如下:
(一)推荐、申报工作均通过登录“中国建筑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管理平台,网址:http://59.110.236.16:81)完成。管理平台提供各项操作说明,请各推荐单位和申报单位依据操作说明,于申报截止时间前上网完成各项工作;
(二)推荐单位仍沿用原账号和密码,不必重复申请;
(三)主编单位登录管理平台的账号和密码,由其推荐单位登录管理平台后依相应操作说明生成并发放(发邮件、信息或当面告知);
(四)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4月15日。
三、联系方式
中国建筑业协会质量与科技推广部 彭书凝
电话:010-68118650
中国建筑业协会
202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