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技术开发区、临空经济示范区、湘湖国家旅游度假区,钱江世纪城,红山农场,相关企业:
根据《关于打造“2+3+X”先进制造业集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萧经信发〔2023〕39号),对行业“N+X”数字化改造扩面项目,按核定设备投资额的20%,核定软件投入的25%予以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
项目列入《关于公布2023年萧山区行业“N+X”数字化改造扩面项目入库名单的通知》(萧经信发〔2023〕68号)。
二、资助范围
1.项目投入包含生产设备、数据采集设备、外购技术和相关软件(生产设备投入不高于项目全部投入的90%)。
2.设备投资额须是在“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在建工程”三个科目中入账的内容,在其他科目中入账的设备投资额不予计入。软件投资额及软件技术服务费用(软件开发及业务流程梳理)按照会计相关制度入账。
3.对于尚未支付的投入金额,单套设备的尾款和质保金(有合同约定且在质保期内),按照合同约定计入投入额,尾款和质保金合计最多不超过该项设备投入额的10%;合同未明确约定尾款和质保金的,未支付部分不计入投入额。
4.项目资助周期为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三、申报要求
请各项目业主及时做好项目的财务决算和有关凭证的入帐工作,根据通知要求编制完成《萧山区行业“N+X”数字化改造扩面项目资助申报书》(见附件)。书面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一份,经属地主管部门初审和盖章后,于2023年3月8日前报送至区经信局工业投资科(科创中心C座1317办公室)。电子材料(word版和pdf版、财务清单excel版、汇总表word版)发送至邮箱2836708650@qq.com。项目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项目业主单位可在微信公众号萧山经信或萧山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板块(www.xiaoshan.gov.cn)下载申报材料。
联系方式:区经信局 82705233、82705230;
区财政局 82753986。
附件1-2.docx
杭州市萧山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杭州市萧山区财政局
202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