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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省级乡村工匠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12来源: 访问量:

根据《浙江省乡村振兴局等8部门关于印发高水平推进乡村工匠培育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浙乡振发〔2023〕6号)和《浙江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省乡村工匠认定工作的通知》《绍兴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省级乡村工匠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组织申报2024年省级乡村工匠,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省级乡村工匠名师需从事本行业及相关产业12年以上(需提供证明),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已认定为市级乡村工匠;

2.具有相关类别正高级职称;

3.具有省级以上非遗传承人、省级以上工艺美术大师等相关称号;

4.已获省级“新农匠”。

申报省级乡村工匠名师工作室的须是已认定的省级乡村工匠名师。

二、申报程序

(一)省级乡村工匠名师

1.镇街推荐。申报人填写《2024年省级乡村工匠名师申报表》(见附件1),附申报人身份证、学历、职称、技能等级、主要技术成果、市级以上荣誉证书、从业年限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及技能展示图片(3-5张)或视频(MP4格式,光盘)。申报材料封装成册,一式3份。

各镇街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出具推荐意见,在表格(县级乡村振兴部门意见)处左侧填写推荐意见,并盖章。请以镇街为单位,在3月19日前将材料送至区农水局204办公室。

2.县级审核推荐。区农水局邀请有关专家会同有关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出具推荐意见,将推荐名单、申报材料报至市农业农村局。

(二)省级乡村工匠名师工作室

1.镇街推荐。申报主体填写《2024年省级乡村工匠名师工作室申报表》(附件2),附身份证、营业执照或有关部门批准文件、获得荣誉等证明材料(复印件)。申报材料封装成册,一式3份。

各镇街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出具推荐意见,在表格(县级乡村振兴部门意见)处左侧填写推荐意见,并盖章。请以镇街为单位,在3月19日前将材料送至区农水局204办公室。

2.县级审核推荐。区农水局邀请有关专家会同有关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出具推荐意见,将推荐名单、申报材料报至市农业农村局。

三、工作要求

1.广泛发动。各镇街要积极宣传,将省级乡村工匠申报信息告知有关人员。

2.规范审核。乡村工匠认定工作涉及行业多、范围广,请各镇街严格审核,在规定时间内,真正把具有代表性、典型性、示范性的乡村工匠和乡村工匠工作室推荐上来。

联系人:区农水局李同志,电话:0575-88249301。

附件:1. 2024年省级乡村工匠名师申报表.docx

2. 2024年省级乡村工匠名师工作室申报表.docx


绍兴市越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