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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嘉兴市企业技术中心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13来源: 访问量:

各县(市、区)经信(经商)局、发改局、住建局,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部、建设交通局,浙江乍浦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经济发展部、建设交通局: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我市组织开展2023年嘉兴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申报2023年嘉兴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的企业,应符合《嘉兴市制造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嘉经信技装〔2022〕21号)、《嘉兴市建设行业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嘉经信技装〔2020〕33号)、《嘉兴市高技术服务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嘉经信技装〔2018〕60号)(以下统称《办法》)要求。

二、申报认定程序

(一)申报企业根据《办法》要求,通过嘉兴市技术创新网上办事大厅于6月30日前网上填报相关材料,无须纸质材料(http://117.149.146.193:7396/index.php)。请企业落实本公司专职人员填报相关材料,确保填报材料及附件的准确性、完整性、真实性,原则上不需要委托中介服务机构代理,如有委托代理须提供中介机构相关资质材料和经办人介绍(专业背景、从业经历)。

(二)各地经信部门按照《办法》有关认定条件,对申报制造业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择优推荐进入答辩环节的企业(推荐数量见附件2),于8月31日前行文报送市经信局,同时报送推荐汇总表(附件1),并将推荐企业通过嘉兴市技术创新网上办事大厅提交市经信局。建设行业企业技术中心请会同当地建设部门共同审核,高技术服务业企业技术中心请会同当地发改部门共同审核,于8月31日前通过嘉兴市技术创新网上办事大厅提交市经信局,建设行业企业技术中心和高技术服务业企业技术中心申报没有推荐名额限制。

(三)市经信局会同市发改委、市建设局组织相关专家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联合评审和现场答辩,根据评审结果确定拟认定2023年嘉兴市企业技术中心名单,将拟认定名单在市经信局网站公示7天,同时征求发改、生态、应急、税务等部门意见,并落实市级工业绩效考核结果,无相关异议的,发文公布。

(四)企业网站登陆账号注册、审核、修改由属地经信部门负责。

嘉兴市经信局联系人:刘扬联系电话:82521927

嘉兴市发改委联系人: 王陈晨 联系电话:82521666

嘉兴市建设局联系人:王志强 联系电话:83599552

南湖区经商局联系人:王佳贞 联系电话:82838175

秀洲区经商局联系人: 孙锋斌 联系电话:82720357

嘉善县经信局联系人: 计晓萍 联系电话:84228172

平湖市经信局联系人: 向 冏 联系电话:85060438

海盐县经信局联系人: 邢慧峰 联系电话:86588022

海宁市经信局联系人: 杜志鹃 联系电话:87288733

桐乡市经信局联系人: 朱李熙 联系电话:89396720

经开区经济发展部联系人:陈 丽 联系电话:83680785

港区经济发展部联系人: 沈姣姣 联系电话:85502092


附件:1.2023年嘉兴市企业技术中心推荐汇总表

2.2023年嘉兴市制造业企业技术中心各地区推荐名额表



嘉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嘉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嘉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