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经信局、财政局(宁波不发):
为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工作实施机制,明确工作职责与流程,规范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确保园区精准服务中小微企业财政专项激励试点工作顺利开展,省经信厅会同省财政厅制定了《园区精准服务中小微企业财政专项激励试点工作指南(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浙江省财政厅
2023年4月11日
园区精准服务中小微企业财政专项激励试点工作指南(试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