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实施产业数据价值化改革”牵一发动全身重大改革事项落地落实,统筹构建浙江省产品主数据标准生态体系,打造更多行业标志性成果,根据《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印发关于推进浙江省产品主数据标准试点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浙经信云计算〔2023〕79号),决定组织开展产品主数据标准试点的申报和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结合省数字经济创新提质“一号发展工程”、“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及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等工作,开展产品主数据标准(CPMS)研究,率先推动6-8个细分领域开展产品主数据标准建设及行业试点,有效打通行业企业数据壁垒,加快提升浙江省工业产品信息的规范性和统一性,为企业数字化转型规范数据底座,为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协同路径,为数据价值充分发挥提供基础支撑。
二、试点申报要求
试点以县(市、区)经信部门为申报主体,申报材料可由所在地市经信部门统一组织推荐申报,或由所在县(市、区)经信部门自行组织申报,截止时间为5月15日。
(一)行业试点申报
申报主体应结合辖区内行业实际情况行文推荐,提交《XX区(县)产品主数据标准试点实施方案》(参考模板见附件1),开展以下行业标准构建及推广应用工作:
1、构建上线1个细分行业主数据标准,并在20家以上企业推广应用标准;
2、举办CPMS宣贯培训会议不少于1场并出台相应配套政策;
3、基于主数据标准汇聚到产业数据仓的数据目录不少于80条、数据项不少于400个;
4、产品主数据标准优秀应用场景创新案例不少于3个。
(二)行业专家遴选
申报主体可统一推荐试点行业专家,提交《行业专家推荐表》(见附件2)。专家详细信息可通过“浙江省工业产品主数据管理平台”(https://cysjc-cpzsj.jxt.zj.gov.cn/)在首页右上角“专家申报”模块在线填报,填写《浙江省产品主数据标准区域推进组行业专家申请表》并经所在企业盖章后以PDF格式上传。第一批行业专家的申报截止5月15日前;后续根据行业试点的推进进度同步开展,常态化接受行业专家申请。
(三)生态合作单位和场景案例评选
行业试点推进过程中,具有行业基础和优秀场景的生态单位,可不定期向CPMS区域推进组递交《浙江省产品主数据标准生态合作单位申请表》(见附件3)和《基于产品主数据标准的应用场景创新案例》(见附件4)参与评选。评选工作将根据试点推进情况分批进行。
三、试点建设工作流程
(一)专家小组组建
试点地区可从标准构建意愿度、标准应用可行性、企业生产经营水平等方面遴选企业,从企业中挖掘一批经验丰富、技术实力过硬的行业产品专家,组建专家小组。CPMS区域推进组会通过下发邀请函的方式组建并公示试点行业的专家小组名单,且入选专家将上报国家级CPMS专家委员会。
(二)基础配套建设
试点行业所合作单位需完成本行业的行业产品主题库建设,推进各专家小组成员企业的工业产品核心元数据汇聚,鼓励实现区域内相关企业全覆盖。
(三)标准构建评审
试点地区可基于浙江省工业产品主数据管理平台,统筹做好产品主数据标准的构建及评审发布工作。主要工作包括:组织行业专家依托平台完成标准构建,形成行业产品知识体系及规则体系,召开产品主数据标准研讨会完成标准评审,发布本行业的产品主数据标准。
(四)数据归集融合
行业专家所在企业应率先开展标准应用工作,基于产品主数据标准实现企业内部数据治理工作,并提供例如产品名称、产品型号等L1级产品数据(数据分级要求详见《浙江省产业数据仓-工业产品主数据管理平台建设指南(试行)》),定期更新至对应的产品主数据标准上,通过平台对外展示产品信息。根据应用场景需求,编制L2、L3级数据目录,归集对应数据至行业数据仓或省级/市级产业数据仓。
(五)行业标准上线
完成标准构建评审及数据归集融合后,试点行业的产品主数据标准会在平台首页进行发布,同时定期同步至国家平台。试点行业所在县(市、区)经信部门应组织做好标准的持续更新迭代工作,原则上每年更新迭代的版本不少于一个。
四、试点培育认定
浙江省产品主数据标准区域推进组将定期组织对试点实施方案和行业专家的评审,审核通过的试点行业及行业专家名单将通过纳入培育库,并发文至各地市经信部门。
未明事项请与浙江省产品主数据标准区域推进组联系,申报材料电子文档请同步通过邮箱提交。
联系人:田燕翔(试点工作指导),13588820936;
陆澄澹(试点工作指导),13600548351。
邮 箱:zjdedata@126.com
附件 :
1.产品主数据标准试点实施方案
2.行业专家推荐表
3.浙江省产品主数据标准生态合作单位申请表
4.基于产品主数据标准的应用场景创新案例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3年4月11日
附件1-附件4.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