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关于申报2022年度市级研发中心补助的通知
根据《杭州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孵化器建设(早鸟计划)三年行动方案》(余开管〔2022〕37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度企业市级研发中心补助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一)在开发区依法登记注册,财政级次属开发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
(二)依法纳税,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良好财务记录;
(三)2022年4月8日-2023年4月8日期间通过认定为市级研发中心的企业。
二、申报所需材料
1.市级研发中心补助申报表(详见附件1)
2.项目申报承诺书(详见附件2)
3.企业最新版营业执照复印件
4.2022年年度财务报表(税务系统导)
5.所属期2022年度税收完税证明
6.市级研发中心证书复印件
7.上述资料均需盖公章
三、申报程序与要求
1、项目承担企业将上述申报材料一式一份(附电子稿需原件扫描),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在2023年5月20日前报送至开发区创业创新局高新科,电子版报送至924364257@qq.com,逾期不予受理。
邮寄地址:杭州市临平区东湖街道超峰东路2号409室
联系人:邱昱,联系电话:88667213
2、企业申报情况必须真实可靠,不得弄虚作假。
3、经开发区创业创新局审核或委托专业审计机构对相关项目进行审计后报开发区财政局审核,审核结果在浙江政务服务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按规定拨付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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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平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创新局
2023年4月20日
02
关于申报2022年度工业新产品补助的通知
根据《杭州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孵化器建设(早鸟计划)三年行动方案》(余开管〔2022〕37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申报2022年省级工业新产品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一)在开发区依法登记注册,财政级次属开发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
(二)依法纳税,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良好财务记录;
(三)符合开发区产业导向,符合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二、征集内容
2022年4月8日-2023年4月8日期间通过国家级、省级鉴定验收的工业新产品。
三、申报材料
1.省级工业新产品补助申报表(详见附件1)
2.项目申报承诺书(详见附件2)
3.企业最新版营业执照复印件
4.2022年年度财务报表(税务系统导)
5.所属期2022年度税收完税证明
6.认定证书复印件
7.新产品专家组鉴定文件
8.上述资料均需盖公章
四、申报程序和要求
1、项目承担企业将上述申报材料一式一份(附电子稿需原件扫描),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在2023年5月20日前报送至开发区创业创新局高新科,电子版报送至924364257@qq.com,逾期不予受理。
邮寄地址:杭州市临平区东湖街道超峰东路2号409室
联系人:邱昱,联系电话:88667213
2、企业申报情况必须真实可靠,不得弄虚作假。
3、经开发区创业创新局审核或委托专业审计机构对相关项目进行审计后报开发区财政局审核,审核结果在浙江政务服务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按规定拨付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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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平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创新局
2023年4月20日
03
关于申报2022年度开发区知识产权专项补助的通知
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杭州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孵化器建设(早鸟计划)三年行动方案》(余开管〔2022〕37号)、《杭州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扶持早鸟企业发展的实施细则(试行)》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开展开发区2022年度知识产权专项补助的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一)在开发区依法登记注册,财政级次属开发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
(二)专利申请和获权地址在本区辖区内,且申报奖励时该专利地址仍在本区辖区内;
(三)依法纳税,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良好财务记录;
(四)符合开发区产业导向,符合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二、征集内容
(1)高价值发明专利组合补助
2022年4月8日-2023年4月8日期间,认定为高价值专利的发明专利组合。组合中年度新增高价值发明专利10件以上且开展专利许可、转让或质押2次以上的,奖励10万元;组合中年度新增高价值发明专利5件以上且开展专利许可、转让或质押1次以上的,奖励5万元。组合中年度新增高价值发明专利3件以上且开展专利许可、转让或质押1次以上的,奖励3万元。
注: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被认定为高价值专利:在海外有同族专利权的发明专利、质押登记金额不低于200万元的发明专利以及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或中国专利奖的发明专利。
(2)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贴息补助
2022年5月1日-2023年4月30日期间,开展知识产权(须包含至少一项以上发明专利)质押融资贷款,按照贷款合同签订日上月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50%给予贴息支持。企业知识产权(专利权)质押为组合贷款方式进行融资的,只计算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部分,如果组合贷款中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金额不明确,不予补贴;在上一年度已结清贷款本息,同一家企业年度贴息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三、申报材料
项目承担企业需提交以下资料:
(一)申请高价值专利组合补助企业:
1.高价值专利组合补助申报表(详见附件1)
2.项目申报承诺书(详见附件2)
3.企业最新版营业执照复印件
4.2022年年度财务报表(税务系统导)
5.所属期2022年度税收完税证明
6.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
7.海外同族发明专利的专利证书、国家知识产权局质押登记通知书、国家科学技术奖或中国专利奖的获奖文件等复印件
8.开展专利许可、转让或质押的合同、备案表等复印件
9.开展专利许可、转让或质押金额涉及的会计入账凭证,包括会计记账凭证,发票、银行回单等复印件
10.上述资料均需盖公章
(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贴息补助企业:
1.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贴息补助申报表(详见附件1)
2.项目申报承诺书(详见附件2)
3.企业最新版营业执照复印件
4.2022年年度财务报表(税务系统导)
5.所属期2022年度税收完税证明
6.知识产权证书复印件
7.国家知识产权局质押登记通知书复印件
8.质押融资合同、专利质押融资备案情况及贷款合同等复印件
9.收到、归还贷款及支付利息的会计入账凭证,包括会计记账凭证、发票、银行回单等复印件
10.上述资料均需盖公章
四、申报程序和要求
1、项目承担企业将上述申报材料一式一份(附电子稿需原件扫描),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在2023年5月31日前报送至开发区创业创新局高新科,电子版报送至924364257@qq.com,逾期不予受理。
邮寄地址:杭州市临平区东湖街道超峰东路2号409室
联系人:邱昱,联系电话:88667213
2、企业申报情况必须真实可靠,不得弄虚作假。
3、经开发区创业创新局审核或委托专业审计机构对相关项目进行审计后报开发区财政局审核,审核结果在浙江政务服务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按规定拨付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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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平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创新局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