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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省市建设科研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10来源: 访问量:

各区、县(市)住建局、系统各单位、委直属各单位:

为促进我市城市建设行业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水平,推动建设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省建设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建设科研项目的通知》要求,经研究,我委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度省、市建设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重点内容申报的科研项目应重点围绕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住房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具有较强的推广和应用价值,能够为促进建设领域管理理念、管理模式和技术水平的创新提供理论依据和技术支撑。主要包括: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未来社区建设、未来乡村建设、城市有机更新、城乡风貌整治提升、行业治理与创新、住房保障、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城乡绿色发展、低能耗低碳建筑技术、绿色建筑、绿色建造、现代建筑结构关键技术、工程施工及质量安全技术、抗震减灾技术、老旧小区综合改造适用技术、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与运维技术、水污染治理和水处理、城乡垃圾分类处理和资源化综合利用、新型建筑工业化、智能建造、数字信息化技术、工程造价等。
        二、申报要求和方式
        (一)申报单位应当是在本市注册的独立法人,且具有较强的研究开发实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多个单位联合申报科研项目时,应事先约定各方对科研成果所拥有的权利和义务,确保无成果及权属方面的争议,联合申报单位一般不超过5家。
        (二)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人员,一般应具有本领域或相关领域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在所申报领域内有较突出的成就。
        (三)申报单位应拥有相关技术的自主知识产权,承诺申报材料内容真实、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内容。
        (四)项目研究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年。
        (五)项目研究开发经费由申报单位自筹。
        (六)申报杭州市建设科研项目应填写《杭州市建设科研项目立项申报表》(详见附件1,可在杭州建设网“通知公告”栏目下载),请于2023年8月7日(周一)前将纸质申报材料(省、市书面申报材料应各一式三份)报送至杭州市建筑业协会(地址:杭州市上城区雷霆路60号长城大厦17楼1721室,联系人:谢逸敏、周奕,联系电话:87012114),并通过“杭州建筑业协会”网站--“建设科技”栏目,按要求完成省、市建设科研项目的网上申报(网上申报时间8月1日至8月15日)。
        (七)市建委将对创新性强、水平较高的项目,经审核后推荐申报省建设科研项目(省级科研项目的具体申报要求,请详见附件2 “省建设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建设科研项目的通知》”)。
        (八)各申报单位要按照通知的有关要求,及时组织好今年省市建设科研项目立项申报工作,并认真按立项申报计划要求,做好前一年度科研项目的自查和验收结题工作。
市建委联系人:何建峰,联系电话:85254282。

附件:1.杭州市建设科研项目立项申报表.doc

    2.省建设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度建设科研项目的通知》.pdf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