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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关于2023年度嘉兴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29来源: 访问量:

各有关单位:

根据《嘉兴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管理细则(试行)》(嘉科综〔2023〕9号)要求,2023年度嘉兴市软科学研究课题采取主动设计方式,确定了5个拟研究的软科学题目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研究承担单位。

一、选题范围

2023年度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主要围绕市委、市政府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决策部署和具体要求,聚焦“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开展科技政策与对策研究,拟定的申报项目名称必须与以下主题完全相同,具体研究内容详见附件。

1.关于加快推动科技创新券通用通兑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2.嘉兴市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3.关于加强科创平台人才引育留用机制发挥的方法、路径研究;

4.坚持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发展,强力推进创新深化的实践与对策;

5.嘉兴市科技成果转化现状、问题及对策建议。

二、项目分类及经费

本次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分为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一般项目财政资助经费不超过5万元(含),重点项目财政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含)。项目财政支持总经费执行率达70%以上且使用基本合理合规作为项目验收的前提条件,其他相关事项按《嘉兴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管理细则(试行)》(嘉科综〔2023〕9号)执行。

三、申报要求

(一)申请项目应具有创新性、针对性,要求以解决实际问题、推进决策应用为导向,立足嘉兴,技术路线可行,注重研究的实证性、对策性、操作性,提出有建设性的对策建议。

(二)可以申请承担市软科学项目的单位有以下几类:

1.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机关中从事软科学研究的单位;

2.从事软科学研究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高端智库单位;

3.具备较好研究工作基础的其他单位。

鼓励跨部门、跨单位、跨学科合作研究。项目负责人和依托单位通过子合同形式明确与协作单位的权利与义务。

(三)承担市软科学项目的团队应符合以下条件:

1.项目负责人应熟悉嘉兴市情,具有与申请项目相应的较全面的基础理论知识、工作基础,具备较高研究水平与组织协调能力;

2.项目负责人无在研市级科技计划项目;

3.团队成员结构配置合理,且无科研诚信不良记录。

其中,承担市软科学一般项目的负责人须具备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或具有硕士以上(含硕士)学历;承担市软科学重点项目的负责人须具备高级职称或高端人才,且承担过市级及以上软科学研究项目(或相关研究)并验收通过。

(四)近三年已获得市财政资金支持但未验收通过(包括结题、终止或验收不通过)的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三年内不再立项支持或推荐其申报上级同类别项目,其中高校、科研院所仅限制项目负责人。

四、产出成果要求

1.项目实施工作报告;

2.项目研究报告;

3.成果要报(简报);

4.决策参考或政策、规划建议稿;

5.获得出版专著/发表论文/省级及以上媒体报道、内刊登载等至少1篇;

6.其他项目研究成果。

项目研究报告应涉及立项背景及意义、现状分析、主要难点和创新点、调研案例、实证研究及对策建议等内容。对策建议部分应具有科学依据,有较高的可操作性与可行性。研究报告引用或提供的数据应以近三年数据为主,并保证真实性和权威性。研究报告字数控制在1万至1.5万字之间,并在附录中提交相关调研或实证数据。

五、申报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申报程序

(1)项目申报采取网络在线填报方式,无需报送纸质材料。项目申报主体可通过登录嘉兴数智科技(网址:https://kjj1.jiaxing.gov.cn/)-办事大厅-公益类项目(软科学)办理,未在该系统注册过的单位及申报用户需先进行注册,需注意个人账号需绑定单位账号,由单位账号报送至归口管理部门。

(2)各归口管理单位对申报项目进行网上审核提交。

(二)时间要求

项目申报从通知发布之日起,至8月13日截止。归口管理单位审核截止时间为8月15日。项目研究期限从2023年8月1日起,项目执行周期一般不超过一年。系统将在8月1日正式开放。

请各单位认真审核把关,做好择优推荐工作,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联系人:综合计划处 汪女士

联系电话:82159860,82159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