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开展2024年度浙江省A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一)申报对象
新申报对象,指符合《办法》第五条规定的市场主体。
续报对象,指在公示的2022年浙江省A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二)申报条件
在符合《办法》第六、七、八条规定的基础上,企业应高度重视合同管理、有完整的合同合规管理体系、对合同实现信息化管理、每个年度收入性和支出性合同达到一定的数量。
二、公示程序
(一)企业自愿申报
企业网上申报,网址:http://szxt.zjamr.zj.gov.cn/,申报时间为4月1日-4月30日。
1.资格申报。企业在线上完善基本信息后根据系统提示选择申报等级,进行资格申报。
2.数据填报。资格申报通过后,企业在线填报《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信用数据申报表》。数据填报完成并确认无误后,企业保存并下载申报表和《公示承诺书》,经企业盖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后通过系统上传并提交,提交完成系统将锁定填报内容,不得修改、当年不得再次申报。
(二)县(市、区)局核查
县(市、区)市场监管局通过线上和实地结合的方式对填报材料进行核查,并上传实地了解核查表。核查后,县(市、区)局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择优向市局推荐。
(三)市局复核
市局对县(市、区)局推荐的企业,可以通过在线、答辩、实地走访等方式复核。复核后,市局对符合要求的企业,6月30日前择优向省局推荐。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市局推荐新申报和续报企业名单的文件;
2.《2024年度浙江省AAA级“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推荐汇总表》(见附件);
3.市局认为应该书面上报省局的有关情况说明。
(四)省局公示
省局对市局推荐的企业,根据需要对部分企业通过在线、答辩、实地走访等方式进一步复核。省局对于符合条件的,择优向社会公示,并印发《“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证书》。
(五)动态管理
公示期间实行动态管理,发现公示企业存在《办法》中不符合公示条件的,按照《办法》要求,及时予以撤回或撤销。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培训。各地要利用各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宣传“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的主要目的和意义,进一步扩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的社会影响力。对在公示的2022年浙江省A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要通过电话联系、短信通知等方式积极宣传,征询企业是否自愿继续申报。要认真组织开展企业申报培训,通过申报培训让企业了解公示申报的程序、标准和要求等。
(二)注重培育指导。各地要强化对企业的前期培育和指导,结合系统大数据筛选的企业名单,主动联系并向企业宣传。要引导企业建立科学规范的合同合规管理体系,强化企业的合同履约和守法经营意识,引导企业对照《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信用标准体系》进行自我完善,进一步提高企业“守合同重信用”的整体水平。
(三)强化服务意识。各地要耐心细致地指导和解答企业申报中遇到的问题、疑惑,畅通各种咨询渠道,要求企业认真、如实填报。对企业存在的违法失信行为,要提醒企业引起高度重视,积极整改并开展信用修复。
附件:2024年度浙江省AAA级“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推荐汇总表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2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2024年度浙江省AAA级“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推荐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