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平湖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奖励实施办法》(平政发〔2022〕132 号)等文件规定,现开展2023年度知识产权资助申报。请各镇街道助理员、各基层所(分局)按照下列要求,及时通知相关单位进行申报。
一、申报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1 |
国外知识产权授权 |
2 |
中国专利奖 |
3 |
专利质押贷款贴息(2021年度发生的专利质押贴息补助项目 兑现事项,按平政发〔2019〕75号文件执行))、商标质押贷款贴息、专利保险 |
4 |
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 |
5 |
贯标 |
6 |
专利数据库、专利导航 |
7 |
知识产权联盟 |
8 |
驰名商标、集体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
9 |
专利维权补助 |
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的申报、审核、拨付及需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
附件:《平湖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奖励实施办法》操作指南
平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2月28日
附件:
《平湖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奖励实施办法》
操作指南
根据《平湖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奖励实施办法》(平政发〔2022〕132号)《平湖市专利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操作指南。
一、申报
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单位请于2024年2月28日—2024年3月22日登录(http://phzz.z.baiten.cn/)进行注册申报(新用户注册后由管理员核准后进行申报,老用户请勿重新注册)。除国外知识产权授权、专利(商标)质押贷款贴息之外的其他项目,请从平湖市知识产权资助系统“专项补助”栏目下填报。
申报审核通过后,请将各项目申请表、营业执照复印件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各一份盖章,经镇街道、开发区审核盖章后,由镇街道、开发区收齐后于2024年3月29日前统一递交市场监管局(市政府2号楼303办公室)。联系电话:85621333、85821770。
二、审核
项目初审受理通过后,由市场监管局联合市审计局、经信局、税务局、人力社保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分局、应急管理局、建设局、综合执法局等部门按《平湖市财政专项资金联审办法》、《平湖市财政局关于明确财政专项资金一票否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对申报项目单位进行联审,市人民政府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对联审通过的项目,由市财政局开展符合性审查,主要审查项目与政策依据的合规性、预算决策的合法性和预算控制的合理性等。
市场监管局根据审查的结果提出补助意见,报市场监管局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审定,并对审定的项目进行公示。
三、拨付
市财政局根据市场监管局班子会议审定批准的意见及公示结果,会同市市场监管局联合下达补助资金文件,由市市场监管局直接支付。
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应专款专用,不得用于专项资金规定使用范围以外的开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滞留、截留、挪用。
四、申请专项补助须提供的材料:
(一)国外知识产权授权
国外发明专利授权:
1.平湖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申请表(国外知识产权授权补助专用);
2.国外发明专利授权证书;
3.国外发明专利授权证书中文翻译(加盖有资质的翻译机构公章);
4.国外发明授权官费发票;
5.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6.如以外币缴纳官费的,提供当日汇率中间价情况
国际商标注册:
1.平湖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申请表(国外知识产权授权补助专用);
2.商标国际注册证;
3.商标国际注册证中文翻译(加盖有资质的翻译机构公章);
4.商标国际注册官费发票;
5.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6.如以外币缴纳官费的,提供当日汇率中间价情况
(二)专利奖(知识产权奖)补助
1.平湖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申请表(专项补助专用);
2.认定文件;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专利质押贷款贴息补助、商标质押贷款贴息补助、专利保险补助
专利质押贷款贴息:
1.专利质押登记备案表
2.平湖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申请表(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专用);
3.质押专利证书;
4.专利权评估合同(视银行相关规定提供凭证)、专利权评估报告;
5.与银行签订的专利权质押合同、借款合同;
6.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通知书;
7.银行发放贷款凭证、还贷凭证和利息支付凭证;
8.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商标质押贷款贴息:
1.商标质押登记备案表
2.平湖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申请表(商标权质押贷款贴息专用);
3.质押商标注册证;
4.商标权评估合同(视银行相关规定提供凭证)、商标评估报告;
5.与银行签订的商标权质押合同、借款合同;
6.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商标权质押合同登记通知书;
7.银行发放贷款凭证、还贷凭证和利息支付凭证;
8.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专利保险:
1.平湖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申请表(专项补助专用);
2.专利保险备案表;
3.保险合同;
4.保险发票;
5.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补助
1.平湖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申请表(专项补助专用);
2.认定文件;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贯标补助
1.平湖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申请表(专项补助专用);
2.贯标辅导机构服务合同、合同履行财务证明;
3.贯标辅导机构资质证明;
4.第三方机构认证通过证书;
5.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认定文件(嘉兴市级或以上)
6.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六)专利数据库、专利导航补助
专利数据库:
1.平湖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申请表(专项补助专用);
2.专利数据库建设服务合同、合同履行财务证明;
3.专利数据库建设页面截图;
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专利导航:
1.平湖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申请表(专项补助专用);
2.专利导航服务合同、合同履行财务证明;
3.验收合格情况报告;
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七)知识产权联盟补助
1.平湖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申请表(专项补助专用);
2.联盟备案文件;
3.联盟运行报告;
(八)驰名商标、集体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补助
1.平湖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申请表(专项补助专用);
2.驰名商标行政认定文书/集体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注册证;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九)专利维权补助
1.平湖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申请表(专项补助专用);
2.法院判决书;
3.案件诉讼过程中支付的财务凭证(诉讼费、律师费);
4.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代理合同;
5.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上述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附表:
1.平湖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申请表(国外知识产权授权补助专用)
2.平湖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申请表(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专用)
3. 平湖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申请表(商标权质押贷款贴息专用)
4.平湖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申请表(专项补助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