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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浙江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06来源: 访问量:

各有关企业:

为加快我市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培育发展,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印发的《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通知(浙科发高〔2016〕88号)文件要求,现就2024年浙江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申报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本市登记注册成立一年以上,产权明晰,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

(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专有技术或先进知识,包括:专利(申请或授权)、标准、商标、经认定的科技成果和其他专有技术,并具有基于自主知识产权、专有技术或先进知识获得的产品或服务;

(三)企业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0%;

(四)企业具有一定的科技创新经费投入并具有持续开展科技创新活动的能力;

(五)企业规模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要求,企业范围包括农业、工业和服务业等科技型企业。

(六)分公司、个人独资企业等15类经济实体,及属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规定的限制类和淘汰类范围的不予认定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

二、附件材料

1、多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

2、专利证书、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权属证明,通过受让、受赠、并购取得的知识产权需提供相关主管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等材料。

3、科技成果登记证书、或企业拥有专有技术或先进知识(包括:标准、商标和其他专有技术)等资料。

4、编制2023年度企业职工名册(序号、姓名、身份证号),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活动的科技人员须标注科研工作岗位。

5、企业上一年度研发经费占企业销售收入比例的情况说明。

6、上年度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

7、企业承诺书(样式见附件2)。

上述材料需在浙江科技大脑中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

三、申报程序和时间要求

1、企业需通过浙江政府服务网“企业研发服务在线”(网址:https://qyyffw.kjt.zj.gov.cn/fwzxpc/)

申报认定省级科技型中小微企业。

2、全年共分四批受理,受理截止时间分别为3月13日、6月13日、8月13日和10月13日,请各有关企业合理安排时间。

四、注意事项

1、凡是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详见附件4)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的企业,必须参加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

2、经认定的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应当在每年12月底前通过“企业研发服务在线”报送上一年度发展情况报表(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无需报送),连续两年未报送发展情况报表的,取消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时间从2023年度起累计)。

3、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最终以省科技厅备案为准。

市科技局高新技术科联系电话:87259165 87259166

附件1:浙江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认定申请书.doc

附件2:企业承诺书.doc

附件3: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认定操作指南.doc

附件4:《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doc

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通知.pdf


玉环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