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科技局、滨海新区人才工作局:
根据《绍兴市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试行)》、《绍兴市市级众创空间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度绍兴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的申报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1.申报单位登录绍兴市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http://ypt.kjj.sx.gov.cn/,注册企业账户,填写申请书,并按照要求上传相关附件材料。
2.各区、县(市)科技局、滨海新区人才工作局对照申报认定条件,对申报单位进行认真审核,符合认定条件的,推荐上报市科技局。
3.市科技局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现场核查评估,对符合条件的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予以公示、认定。
二、上传附件材料说明
(一)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
1.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2.管理人员情况;
3.孵化器管理制度;
4.租用场所合同或房产证复印件;
5.入驻孵化企业及毕业企业汇总表(附件1);
6.孵化服务情况;
7.财务报表和基金投资情况;
8.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等行为相关证明(随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上传附件)。
(二)市级众创空间
1.运营团队人员名单、创业导师名单;
2.运营管理制度、服务内容和优惠政策;
3.合作的投融资机构情况;
4.成功的孵化案例;
5.众创空间建设运营方案;
6.开展活动情况及工作计划表(附件2);
7.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等行为相关证明(随申报主体证明文件上传附件);
8.其它证明材料:
(1)申报主体证明文件;
(2)租用场所合同或房产证复印件;
(3)入驻企业或创客人员情况表(附件3)。
三、申报时间
全年分两个批次受理,申报截止时间分别为4月11日和9月10日。请各区、县(市)科技局、滨海新区人才工作局按要求认真做好申报组织和资格审核工作。
联系人:市科技局高新处 任春颖 89175689
市科技信息研究院黄炜 85137308
附件:
1.申请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入驻孵化企业汇总表及毕业企业汇总表.docx
2.申请认定的众创空间2023年度开展活动情况及2024年度工作计划表.docx
3.申请认定的众创空间入驻企业或创客人员情况表.docx
绍兴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3月5日